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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四川省科技扶贫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5-09-14 10:39 bet365手机端    (点击: )
川科发计〔2015〕10号

各有关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支撑引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带动脱贫致富,现发布2016年科技扶贫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向

1.农业类

支持农作物新品种培育推广。支持以中(藏)药材、木本油料、马铃薯、水果、青稞、荞麦、食用菌、蚕桑、茶叶和林竹等为重点,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高产、专用的突破性新品种。

支持家畜家禽水产新品种改良推广。支持以牛、牦牛、羊、兔等草食牲畜,生猪、山地土鸡、水禽等家畜家禽,以及冷水鱼、家鱼等水产为重点,开展品种改良推广。

支持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配套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助农增收。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村风貌改善、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人畜安全饮水、安全用电、聚居点环境改造等技术示范,发展庭院经济。

2.工业类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民族手工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智慧旅游、“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太阳能、风能、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产业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民生服务类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生态保护、地方病及重大疾病防治、地质灾害治理等改善民生技术集成与示范。

4.科技培训类

支持贫困地区根据产业特色和科技需求,开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

支持开展农村传统产业、农民务工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

支持开展贫困地区科技人员、科技企业技术骨干、农村技术骨干等技术升级培训。

5.支持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以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阵地,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专家大院、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深入农村创新创业,探索科技助农增收的长效利益机制。

二、考核指标

1.农业类项目:每个项目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2项以上,建立科技示范(服务)基地(专合组织、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科技型企业、示范村等)1个以上,带动精准识别贫困户5户以上或精准识别贫困农牧民20人以上,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2.工业类项目:每个项目转化应用适用技术或成果1-2个,开发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相关产品1个以上,建立科技信息示范平台1个,吸纳有工作能力的精准识别贫困农(牧)民5人以上。

3.民生服务类项目:每个项目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不少于1个,民生科技服务效果明显。

4.培训类项目:一般培训项目培训不少于5场,每场人数不少于30人;重点培训项目培训20场以上,每场人数不少于30人。

三、支持方式

科技扶贫专项项目采取定向转移支付和竞争立项相结合方式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档次。

重大项目:特色鲜明、规模较大、带动脱贫效果显著、支撑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额度100万元/项;

重点项目:具有地方特色、规模适度、带动脱贫效果明显、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额度60万元/项;

一般项目:具有地方特色、尚未形成规模、辐射带动区域较小的项目,支持额度30万元/项。

培训项目支持额度20万元或40万元/项。

项目执行期均为二年。

四、申报要求

1.科技扶贫专项项目是省级科技计划。科技扶贫专项项目限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4大连片贫困地区88个贫困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业专合组织、科研单位等主体申报。项目承担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

民生服务类科技扶贫项目可以由贫困县以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实施地限在贫困县。项目承担人应具备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培训类项目填报科技培训项目申报书,其他类项目填报科技扶贫专项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应采取产学研合作方式。省级科技扶贫示范县应联合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申报,非省级科技扶贫示范县可联合省级或市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技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合作协议或合同。科技扶贫专项项目不要求资金配套。

3.科技扶贫项目限额申报。各类科技扶贫项目(不含培训类项目),省级科技扶贫示范县申报总计限6项;非省级科技扶贫示范县总计限3项。贫困县以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限申报民生服务类科技扶贫项目,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及省农科院、川农大牵头申报总计限4项,其他高校、院所牵头申报总计限2项。

4.科技扶贫项目需提供相应附件。要有明确转化推广的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需提供名录;有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和科技人员,需提供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带动和帮扶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人口,需提供具体清单;有明确的组织实施举措,需提供量化考核办法。

5.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

6.申报程序和其他申报要求同“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五、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四川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506室,邮编:610016。

联系人:杨光垚,028-86729801

技术热线:028-86726087 852499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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