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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各时期我校名称之由来
2015-06-12 15:07 bet365手机端    (点击: )

民国各时期我校名称之由来我校在民国时期先后使用过“四川职业学校”、“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四川省立第一职业学校”、“四川省立第一工科高级中学校”、“四川省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五个校名,下面谈谈它们的由来。

一、四川职业学校中华民国建立后的1912年,四川省教育司拟定了《职业学校办法程式》和《教育三年筹备事宜清单》。“办法程式”要求全省各府、厅、州、县多办职业学校,而在“筹备事宜清单”中则要求先在省城举办职业学校一所,以作倡导。1913年1月,留日学者彭炳受命筹办省属“四川职业学校”,4月1日正式开学,招收高小毕业生,学制三年,办有染织、应用化学两科。实际开办时,基本沿用了清末癸卯(1903年)学制的办法和程式。使用“四川职业学校”这一名称表明,四川在职业教育这一点上当时还是意识超前的。因为在1922年之前,中国的职业教育通通被称为“实业教育”,而所办学校也是大多被称为“实业学校”的。

二、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民国二年(1913年)八月,北洋政府先后公布《实业学校令》和《实业学校规程令》,其中规定实业学校分为甲乙两种:甲种实业学校实施完全之普通实业教育;乙种实业学校实施简易之普通实业教育。其学校种类分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命令中明确:省级设立甲种实业学校,县及城镇或农工商会无特殊情况设立乙种实业学校。规程令规定:甲种工业学校设金工、木工、土木、电气、染织、应用化学、矿业、窑业、漆工、图案绘画等科,乙种工业学校设金工、木工、藤竹、染织、窑业、漆工等科;甲种工业学校学制为预科一年,本科三年,招收十四岁以上高等小学毕业生;乙种实业学校学制为三年,招收十二岁以上初等小学毕业生。规程令要求,学校应具备实习工场及各种应用器械。据此,我校于1913年8月改名为“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至于校名中的“第一”,则始终表明了我校在四川实业(职业)教育中的示范地位。

三、四川第一职业学校民国十一年十一月一日(1922年11月1日),北洋政府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戍学制。该学制在中等教育部分中规定:高级中学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依旧制设立之甲种工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农、工、商等科。据此,“四川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于1924年8月改名为“四川省立第一职业学校”,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当时学校可称“职业学校”,也可称“工科高级中学”,我校选择了第一种。

四、四川省立第一工科高级中学校“壬戍学制”颁行后,各省区前后设立的职业学校,名称极不一致并造成混乱。教育部为正名起见,于民国十四年八月十八日(1925年8月18日)颁布通令,规定了职业学校名称标准。规定指出:嗣后此项学校,无论其为旧有,或新设,应令一律按照所设科目,称为职业学校农科,或工科、商科,共有两科或三科并设者,则两科、三科并称,得省去中间各科字。我校1924年改为“四川省立第一职业学校”本来是符合“壬戍学制”规定的,但在师生中也造成一些误解。根据1925年教育部通令,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第一工科高级中学校”,这一名称与“壬戍学制”规定一致,也更受师生欢迎。五、四川省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国民政府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公布《职业学校法》,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公布《修正职业学校规程》,规定职业学校分为初级职业学校和高级职业学校。高级职业学校授与青年较高深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其实际生产及管理能力,并培养其向上研究之基础;初级职业学校则授与青年较简易之生产知识与技能。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有相当程度者,修业年限三年,招收小学毕业生者修业年限为五至六年;初级职业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或具有相当程度者,修业年限二至三年。由省市或县设立者为省市立或县立职业学校,由两县以上合设者为某某县联立职业学校,由私人或团体设立者为私立职业学校,其名称按所设科别称高级或初级某科职业学校。我校据此于1934年8月改“四川省立第一工科高级中学校”为“四川省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学校从此专办高级职业各科,未再附设初级职业班。此校名一直使用至1950年10月。
附:新中国时期使用过的学校名称:川西成都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0.11);四川省成都工业学校(1952.11);西南第二工业学校(1953.9);成都工业学校(1955.9);成都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6.4);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1960.10);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93.2)*。*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都电子高专升格为成都工业学院

(本文摘自《校史研究文稿》,周德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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